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 李柯勇)“现在城镇医保目标人群只包括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而绝大部分困难群众、相当一部分少年儿童和老人,以及最需要提供帮助的失业人员被排除在外,这有失公平。”宁夏医学院副院长戴秀英委员在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说。
她提供了一组数据:截至2005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3亿,仅占城镇从业人员的三分之一。飞速上涨的医疗费用,成为众多城镇无医保人员的就医之痛。
戴秀英说,现行医保制度设计及相关配套措施没有解决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的约束问题,以至医疗服务费用仍无法控制。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住院医药费用普遍高于非参保人员。
她举例说,2005年某大医院参保人员次均住院费用为11355元、西药费5280元、检查费1614元,与非参保人员次均住院费用8357元、西药费3714元、检查费1094元相比,分别高出35.87%、42.16%、47.5%。
“医疗保险虽然是自愿参加,但是只有具备缴费能力才能参加。困难职工虽然参了保,但因无钱支付自己所负担的部分费用,有病仍无法得到医治。”她指出,现行医疗保险设定的统筹层次过低,以至无法在较大范围内实现风险共担。
戴秀英认为,我国经济近几年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增长,GDP和国家财政收入都已经翻了几番,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计划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她建议扩大我国城镇居民参保面,将失业人员、老人、儿童、学生纳入医疗保险,到2008年实施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