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热点专题
 
高法工作报告解读:落实公开审判提高司法透明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8年03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最高法院:落实公开审判提高司法透明度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菲、璩静)200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中国最高司法机关首次以司法文件的形式对公开审判进行全面规范。

    “这是一份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承诺书,是一份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责任书。”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表示。

    在10日进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工作报告中,回顾了5年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的措施:“强化和规范对当事人依法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各环节对审判权运行过程的知情权。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展信息、查阅裁判文书。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重要审判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借助审判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作为10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12个突破性进展之一,改革和完善审判公开制度是人民法院提高司法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在《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明确: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和全面公开。为了保证公众拥有获取审判信息的便利、有效渠道,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建立和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

    针对许多群众“不会告官”的状况,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以设置宣传栏或者公告牌、建立网站等方便查阅的形式,公布本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由当事人提交的法律文书的样式、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等事项。

    “神秘和封闭是封建司法的特征,公开审判则是现代司法的标志。只有做到了公开审判,人民的基本权利才能得到充分的司法保护。”代表委员们表示。

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既“陪”又“审”121万案件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作为10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12个突破性进展之一,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的完善被媒体称为“最具民主性”的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0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选任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55681人,参与审理案件121万件,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的作用。

    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并于200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标志着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针对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状况,决定规定,人民陪审员必须经过本级人大任命,任期5年,法官不能随意决定人民陪审员是否参加审判。公民有权向法院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依法在开庭前调阅案卷、在庭审中发问、在合议庭里行使独立表决权等。

    “这意味着人民陪审员的出庭由选择性变为强制性。”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副教授冯玉军说。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121万案件中,大部分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基本上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

    “与法官相比,人民陪审员更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其广泛性、社会性可以和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有937家人民法院实行了“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占总数的31.8%。其中,不少法院还结合本地审判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探索“随机抽取”原则实际运行的新方法,分别按照地域、专业、职业等标准,将本辖区的人民陪审员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然后再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从相对应的类别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虹说:“通过陪审这座桥梁,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使民意得以上通,上情得以下达,很好地体现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本质特征,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

法官素质、廉政建设、机制障碍——肖扬直面人民法院三大问题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在10日进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诚恳地说。

    对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肖扬用三句话进行了总结:

    ——少数法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致使一些案件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不高,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少数法院廉政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严重违纪违法,甚至受到刑事追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一些制约和影响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以及法官人才短缺、一些法院经费保障不足的困难依然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肖扬在2008年的人民法院工作安排中,予以了明确部署:

    ——继续推进人民法院改革,优化法院内部职权配置。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深化各项司法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

    ——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和完善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法院经费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和安排新进人员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把基层法院建设成为培养骨干和后备人才的摇篮。

    ——继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力提高司法水平。完善法官遴选制度,促进上下级法院法官的合理流动。加强法官作风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确保司法廉洁。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相关链接
· 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人大工作出现新局面
· 民主 透明 管用——一位人大代表的五年履职感受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