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朱薇)“因在户籍地没学籍、在就学地没户口,外来人口子女高考权利‘悬空’问题日益凸显。”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校长周光权在两会上提出,随着我国城市化加快、人口就业流动性加大,子女高考权利问题日益成为许多外出创业人员忧心之事,建议用法治思维审视外来人口子女的高考问题,以合理措施解决该问题。
就外来人口子女高考权利问题,周光权代表曾在北京走访调研。他发现,2008年在北京市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备4个报名条件,其中“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是必要条件,即使一个外来人口在北京购买商品房,子女从幼儿园至高中都在北京就读,只要其户口不在北京,就没有参加高考的权利。“不分情况,一律以户口作为高考‘拦路虎’,是行政思维管理简单化的表现,是在户口之上附加了过多的功能,与现代法治理念不符合。”周光权代表说。
周光权代表还介绍说,2003年7月北京实施“人才绿卡计划”,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后,外来人口可以享受“市民待遇”,包括购房、购车、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因公出国、申请驾照、创办企业、职称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等内容。“绿卡制度”虽规定绿卡持有人子女在京入学享受市民待遇,但对其在京参加高考资格却并未明确规定。此后,政府相关人员的答复明确拒绝“绿卡”持有人的子女参加北京高考。
“只要求外来人口为北京纳税,为北京经济发展作贡献,但其子女享受的最为关键的受教育权利,与北京学生完全不同,这明显违反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法律原则。”周光权代表说。
周光权代表还表示,这些在北京读书的外来人员子女即使回到户籍地也不能参加高考,因为在一些省市又有在本地学习没有达到多少年就不能参加高考等规定,这就将城市外来人口子女在城市和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资格都剥夺,权利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