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月21日电(记者 石永红)今年春节期间,江苏将采取“1+1”慰问方式,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
“1+1”方式即中央安排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与江苏省政府规定的城乡低保对象节日慰问补助资金应分别发放,不相互抵扣。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具体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此项政策将惠及江苏228万城乡困难群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吴洪彪表示,江苏在具体政策执行中将采取“1+1”做法。中央标准和江苏省标准加起来,城市低保对象每人补助250元(其中中央150元,江苏省政府1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200元(其中中央100元,江苏省政府100元),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180元。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吴洪彪说,江苏省将确保民政优抚对象安全过冬,愉快过节。目前江苏省政府1.5亿元节日慰问补助资金已下拨,中央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也已下拨。江苏省民政厅还会同省财政厅及时下拨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款2482万元;及时下拨中央农村五保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210万元。此外还有其他优抚资金,各地正在抓紧组织发放,春节前确保发放到城乡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