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幅员辽阔,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协调。这是自然环境、历史和经济条件多种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经济都有了很大发展,但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差距在不断扩大。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制定多种政策措施,努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针对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扩大带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党中央审时度势,统揽全局,适时实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在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同时,先后于1999年、2003年和2005年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经过10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区域发展格局出现了积极变化。从总体上看,区域经济发展呈现出布局改善、结构优化、协调性提高的良好态势;各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全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开辟了新的广阔空间,为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是区域经济增长格局发生积极变化,协调性在逐步增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开发明显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不断夯实;东部地区加快结构调整,经济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2009年,尽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四大区域经济增速与上年相比有所放缓,但仍保持了较高增长。东部地区经济增长比较平稳,但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明显加快。东北和中部地区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显现。西部地区经济总体上实现稳步较快增长,部分省(区、市)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增速都超过了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增长速度,说明东部地区增速多年来快于其他地区的传统增长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开始增强。当然,东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略有放缓,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程度比其他地区大有一定关系,在经济总量和未来发展方面仍占优势。
二是重点地区开发开放步伐加快,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加快形成。一些发展基础和经济条件好,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发展速度在明显加快,形成一些区域性新的经济增长极或增长点,在促进区域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显现,对全国经济发展产生较大的带动作用。这些新的经济增长极或增长点,不仅本地区经济发展加快,而且在改革开放、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自主创新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对本地区和全国经济加快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三是产业结构调整明显加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较快发展。近些年来,在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自然和经济条件等约束因素明显增多的情况下,各地区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东部地区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中部地区工业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工程加快,成效明显。西部地区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初见成效,以优势资源开发利用为主导的支柱产业逐步形成。东北地区充分发挥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老工业改造步伐加快,先进制造业、装备制造业、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快速发展。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明显加强。各地区、跨地区的一大批重点骨干工程,如公路、铁路、民航、能源、核电站、港口、通讯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大多数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沙治沙、三江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启动,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已经有明显的改善,大江、大河中上游地区生态屏障建设取得新进展。
五是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产业梯度转移明显加快。各区域、地区之间在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为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区域产业转移明显加快,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积极性逐渐增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主动性提高,产业转移和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东部较发达地区充分利用对口支援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向西部地区转移产业取得实效。
总的来讲,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采取的政策措施是有效的,明确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是符合实际的。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各大区域在人均GDP、收入水平和经济质量、效益、结构等方面,差距扩大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状况还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任重道远。我们要正确认识、积极对待、扎实工作,努力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问题,逐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