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
会议听取了国家民委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中的22个人口在10万以下的民族有了很大发展,群众生活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这些少数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比较落后,贫困问题仍较突出。因此,制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帮助其加快发展,走上共同富裕道路很有必要。
会议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按照国家扶持、省(区)负总责、县抓落实、整村推进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并组织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大型企业对口帮扶,通过5年左右努力,使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当地中等或中等以上水平。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包括人畜饮水、交通、通电、广播电视、安居、基本农田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努力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立足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群众增收;三是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促进社会进步;四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加强科普工作,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