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1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会议认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会议指出,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实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和管理,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同时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认真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生产安全、卫生和环保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有关规定;自觉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切身利益;深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强化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会议要求,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听取了北京市和建设部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及审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这次规划修编采取“政府组织、依法办事、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式,突出了首都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抓住了若干重大问题,形成的总体规划比较成熟,符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会议指出,北京是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北京城市发展建设,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要求。 会议强调,总体规划是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一要控制人口,合理布局,有效配置城市发展资源。二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三要切实解决好保障城市持续发展的土地、水资源、能源、环境问题,坚持节约优先,积极推进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城市。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人居环境和交通、上学、就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五要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完善旧城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旧城的建设总量和开发强度。六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城乡和区域发展等方面的关系,积极推进京津冀以及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七要编制好近期建设规划,尤其要安排好与奥运工程有关的环境、场馆、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