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发布施行,市市场监管局将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内容,8月12日,记者对此专访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南。
记者:
谈谈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以及《条例》实施对促进市场监管工作有哪些积极意义?
王华南:
《条例》出台是我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关键一步,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条例》强调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明确市场监管工作更加注重服务经营主体,更加注重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加注重提升监管效能。对于市场监管工作而言,《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经营主体的需求和困难,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记者:
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华南: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对接经营主体需求,提供从“孕育期”“生存期”“发展期”到“成熟期”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着力高效办理准入退出登记业务,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让经营主体进出“无碍”;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环境,让经营主体竞争“有序”;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营造创新驱动的市场发展环境,让经营主体强大“有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与柔性执法,营造宽严相济的市场执法环境,让经营主体成长“无忧”,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推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截至7月底,全市实有各类经营主体206269户,同比增长3.21%。其中企业41111户,同比增长8.46%;个体工商户160876户,同比增长2.14%。
记者: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在优化服务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王华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我们将认真学习全会精神,以这些要求为着力点,持续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聚焦“惠民生促改革”,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实施“村能办”“银行办”等改革试点,提升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能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准入退出服务。
聚焦“优举措促提升”,最大限度实现“无事不扰”。不断推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信用提升专项行动。
聚焦“强沟通促交流”,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加强政企沟通交流,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创新升级、项目做优做强提供精准支持。
聚焦“促竞争助发展”,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工作指导,提升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水平;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和风险预警制度,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有效提升政策文件竞争合规质效。
聚焦“严监管守底线”,提升市场监管实效。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抓好药品流通使用、药械专项检查,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提升特种设备智慧监管能力,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同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包容审慎原则,防止“小错大惩”,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来源:广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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