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华南带队对广元市城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开展“四不两直”专项督查,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发国,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树杰参加督导检查。
王华南一行对利州区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了督导检查,主要查看经营主体是否销售无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是否有合格证明,销售的充电器、电池是否与合格证所标明的信息一致,是否销售有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蓄电池、充电器,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并督促其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及时整改并消除存在的风险隐患。检查中发现嘉陵片区平桥段“利州某欣电动自行车行”销售有2023年11月26日生产的非标电动自行车11台,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现场已要求立即下架整改,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王华南强调 ,一是抓宣传重引导。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宣传力度,用好电动自行车监管明白卡、电动自行车经销验收手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承诺书、警示标语等6类宣传资料,在日常监管中做好引导,培养销售经营合标电动自行车“明白人”。二是出实招重实效。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态势,丝毫不能松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全方位”督导,防范风险隐患,狠抓问题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强监管优服务。监管人员要一手抓规范监管,一手抓服务发展,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服务无处不在”,以有效监管守住电动自行车安全底线。
杨发国强调,一是目前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在巩固成效和持续整改上还要再加力,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二是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采取“靠前服务+现场指导”的方式,帮助和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利州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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