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1月1日开展“春雨行动”至11月30日,浙江省共检查近8000家企业,发现2764家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共拖欠工资3155.47万元,已责令企业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及赔偿金总额达2171.73万元,其中民工工资为1997.48万元。这是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获悉的。
“今年我省民工欠薪投诉的起数大大下降。”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说。据了解,仅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直接受理的欠薪投诉就由去年的642起下降至今年的544起,比去年减少15%。
以往,建筑领域欠薪是个“老大难”问题。为此,我省专门对建筑企业实行了支付担保制度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筑企业须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15日内办妥工资支付担保或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开设、资金存足等手续。据了解,截至11月底,我省大部分地区建立了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支付保证金的企业达到5721家,总额为13亿元。这两项制度实施后,建筑业欠薪投诉大大减少。今年我省建筑领域共解决拖欠工资890.4万元,同比下降48%。
欠薪应急周转金的建立,缓和了劳动关系,全省大部分地区至11月底已建立应急周转金,总额为4676万元,目前共动用97.9万元,为因企业业主或者工程项目经理逃逸而被拖欠工资的职工解了燃眉之急。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表示,我省将继续加大对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的检查,对存在拖欠工资情况企业建立监控机制;对拖欠工资的违法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坚决作出行政处罚。(记者 黄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