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海南省将以创建文明生态村为基础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发出文件要求,2006年要创建1680个文明生态村,使全省文明生态村总数达到7000个左右。
《关于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以创建文明生态村为基础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指出,创建文明生态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在农村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紧紧抓好文明生态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推进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意见》要求,积极开展联片创建,在巩固、提高已建好的文明生态村的基础上,向周边村庄延伸、辐射,形成联片开发,特别要抓好沿海、沿公路干线大面积的联片创建工作;拓展创建范围,把文明生态村建设向“问题村”、“难点村”和“困难村”延伸;着眼于提高文明生态村的文化含量,积极引导农民转变观念,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使每个乡镇有一个宣传文化中心,并有专人负责乡镇宣传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活动的开展。
《意见》要求,把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成果,作为衡量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2006年,要创建1680个文明生态村,使全省文明生态村总数达到7000个左右;同时,利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资助资金,完成9个县级宣传文化中心、40个乡镇宣传文化站和100个文明生态村宣传文化室建设,努力争取在6月底提前完成。
《意见》要求,要把文明生态村建设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通过村企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形式,多方落实创建资金,提高综合创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