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6日获悉,根据河南省农村文化建设实际情况,河南省文化厅决定把2006年定为全省农村文化建设年,全力抓好十件实事,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加大投入,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今年将继续加大对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投入,采取以地方为主、省财政适当补贴的方式,重点支持新建、扩建30个图书馆、文化馆,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扶持、命名50个示范图书馆、文化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进县级“两馆”建设。
——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调动地方积极性,争取国家、省专项建设资金,扶持新建、扩建100个综合文化站,命名100个示范文化站。建设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考核制度,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发挥乡镇文化站在农村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扶持村级文化大院(室)建设。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新建200个标准村级文化大院(室),培育100个示范性村级文化大院(室),使村级文化阵地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高,保持全省村级文化大院(室)的蓬勃发展势头。
——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步伐。坚持国家扶持和自我发展相结合,新建县、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分中心和基层网点100个,逐步建成覆盖全省农村的基层网络,使农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健康丰富的文化信息资源。
——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命名首批省级民族民间艺术传承人。命名20个历史文化乡镇,50个特色文化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
——加强农村电影放映队伍建设。扶持建立100个农村电影放映队,培育100个示范农村电影放映队。积极推进数字化电影放映,力争实现全省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全年完成电影放映场次30万场。
——组织创作一批优秀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出台“关于鼓励社会文艺创作的意见”,制定扶持和奖励办法,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题材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初选出10个小戏、10个小品、10个曲艺节目、20首歌曲向全省推荐。
——做好民间演出团体资质认定工作。对全省各类民间演出团体进行普查、登记,出台《河南省民间演出团体资质认证标准》,评定河南省一、二、三级民间演出团体,对优秀团体在政策上和资金上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
——建立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体系。对优秀民间艺人授予民间艺术职称资格。为农村文化骨干的培养和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开辟新的途径。
——大力开展向农村捐赠图书活动。在省直单位开展“一人一册图书,千村万户受益”活动,动员省直单位工作人员每人捐赠1册以上图书,充实乡村文化书架,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争取捐赠图书10万册以上,充实100个村级文化大院图书室。(记者 陈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