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辽宁省委、省政府举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会议。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克强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农村工作全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以壮大县域经济为重要载体,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张文岳,省政协主席郭廷标等出席会议。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2006年1号文件和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辽宁省实际,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会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为辽宁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实现辽宁全面振兴,需要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全面发展。没有农民的富足,就没有全省人民的共同富裕;没有农业的稳定增长,就没有全省经济的健康发展;没有农村的持久繁荣,就没有辽宁的全面振兴。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以繁荣农村经济为中心,推动农村全面进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
会议强调,发展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要坚持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城镇化为支撑、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村发展,大力发展县乡工业,加强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创一批名牌产品,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发挥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要以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积极推进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努力把辽宁省建设成为全国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
会议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要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今年,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省本级基本建设资金用于农业和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要努力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城市要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村发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要建立促进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的政策环境,依法维护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从今年春季开学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到2008年全省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致富本领。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实施整村推进工程,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的经济实力。
会议强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要继续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抓好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动植物防疫与监测预警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疫体系建设,不断增强辽宁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防灾减灾能力。继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一步解决高氟、污染水区的饮水安全问题。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因地制宜的生态模式。要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加强村庄综合整治,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倡导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让文明之风进村入户,激发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会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着眼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确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实际,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坚持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防止形式主义。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全省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农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各行各业都要支持新农村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辽宁省副省长胡晓华就辽宁省农业和农村发展现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中心发言。辽宁省(中)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