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文件
国土资发[2006]37号
关于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了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部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国土资源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孙文盛 部党组书记、部长
副组长:李 元 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鹿心社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测绘局局长
贠小苏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汪 民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世元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寿祥 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
孟宪来 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
成 员:于孔让 办公厅副主任
王守智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正司级)
胡存智 规划司司长
赖文生 财务司司长
潘明才 耕地保护司司长
樊志全 地籍管理司司长
廖永林 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
贾其海 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
关凤峻 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
姜建军 地质环境司司长
钟自然 地质勘查司司长
张新宝 执法监察局局长
张乃贵 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司级)
强旭东 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韩建国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部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处理与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国土资源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局,主任由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担任,副主任由部办公厅副主任于孔让、驻部监察局副局长韩建国、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常嘉兴担任。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治理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