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农村建设要加强四项工作
●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加强农民培训和教育
●加大农村改革力度
●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
4月11日下午,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贯彻落实2006年中央1号文件进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委、省政府对贯彻落实2006年中央1号文件高度重视,总体思路正确,起步较好,措施得力;要做好新农村建设,下步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推动200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应继续加大文件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把中央的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把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通过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对县、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培训,特别是试点乡村干部的培训,增强基层干部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
组成人员建议,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特别是村党支部的建设,学习外地的经验,多渠道选好带头人;解决基层党员年龄老化问题,充分发挥好村党支部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带领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不断提高领导水平,使其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重视农村妇联组织的建设,发挥好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二是要加强农民的培训和教育,把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农民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和各方面的人才到农村去,为农村提供智力保障和支持;加强农民新思想、新风尚、新理念的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建设自己家园的本领。三是要加大农村改革的力度,继续深化以乡镇机构改革为主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社会救济机制,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的保障机制;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提高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组织化程度,发挥好其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四是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的力度,保证国家的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到农村,防止资金被贪污、挤占、截留和挪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向农民公开;要坚持建设标准,保证工程质量,使国家投入的资金真正发挥作用。(记者 刘伟)
在农业结构调整 增加农民收入等七方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6年,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将重点在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等七个方面。这是记者在日前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获悉的。
这七方面工作是:
———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要挖掘种植业内部增收潜力。粮食生产坚持走优化结构、提高单产、改善品质、降低成本、转化增值的路子。积极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饲草饲料作物。深入实施主辅换位战略,推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和规范化养殖,强化疫病防治。切实抓好岗位技能培训、用工对接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突出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农机化建设和土壤肥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在实施农业良种化工程、推广先进农业技术、推进科技入户工程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依托资源优势,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通过招商引资、联大靠强等途径,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把民营经济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体力量,支持其加快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增强小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同时,继续实施“扶强帮弱”战略,推动经济强县和弱县加快发展。
———加强农村基础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全省建设通村公路(沥青和水泥路面)1万公里,今年达到所有县全部通公路,所有乡基本通公路,试点村全部完成公路建设任务。全面实施饮水安全工程,今年新建设饮水工程1000处以上。全面启动康居工程,加快改造危房和草房。深入实施农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积极推广清洁能源。
———大力发展公共事业,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双高”普九工作,构建农村助学保障机制。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整合改造农村敬老院。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分类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严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深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征地制度改革。
———推进农村基层组织、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农村和谐社会。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农村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完善和加强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塑造农村新风貌。(记者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