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委农办获悉,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共有10个部分39条,对广东省今后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惠及全省几千万农民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体现了广东省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政策思维,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省加强“三农”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两个“超50%”基础上的新目标
《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对千百万农民的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以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这一条为例,它将深刻影响广东省农民的就业结构、收入结构和经济社会行为模式。历经二十多年努力,广东省目前已有1524万名农村劳动者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占农村劳动者总数的50.4%。农村居民就业结构的变化深刻影响了其收入结构的变化,农民收入由生产经营收入为主向工资性收入比重不断增加转变。2005年,全省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达到了54.6%。两个“超50%”,意味着广东省农村社会面貌已经开始产生某种质变,大规模的农村城市化进程正在加快推进。在此基础上,《决定》提出:要通过加强培训,使2010年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2000万人,这意味着广东在未来五年还将有476万人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这一目标如果顺利实现,将极大地加快广东省农村城市化进程,深刻地影响着几百万个家庭、上千万人的命运。
连串利好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
除了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外,《决定》还提出了“十一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广东省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
——农业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珠三角地区农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全面实行农村九年免费义务教育,2006年秋季起,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十一五”末期,全省农村小学适龄儿童毛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力争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
——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实现县级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达85%以上,切实支持每个村建立一个卫生站,使农民有病及时看、小病及时治。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生活用水质量达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农村全面通路、通电、通邮、通电视电话。到2009年全省基本实现镇通村公路路面硬底化。
——治理农村“脏、乱、差”,改村道巷道,改房,改厕,改灶,2007年前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坚持五条原则尊重农民意愿
《决定》提出了广东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二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三是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五是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不搞强迫命令。
《决定》强调,要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入长效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确保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富有成效地健康发展,并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显著成效。 (记者 陈清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