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在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活动中,将重点监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等6种行为。4月24日,北京市药监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整治。
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活动中,北京市将重点监管的6种行为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正当利益;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北京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为了给市民提供一个“干净”的医疗消费环境,该局除了专门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今后还将逐步建立起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北京市医药行业宣布自律宣言
又讯,4月24日,北京市医药行业有关商业贿赂的自律宣言正式对外宣布。该行业协会会长田大方表示,绝不应以任何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疗人员回扣、提成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一旦发现有商业贿赂行为发生,行业协会将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协助调查。”田大方强调,要严格实施“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会员公约”,并加强会员单位之间、医药之间的相互监督。据了解,北京市医药行业协会是以北京地区医药、医疗器械、工商企业、科研、大专院校相关企业为会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到目前为止已有会员200余家,覆盖了北京主要的大中型工商企业。(记者 刘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