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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在京召开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座谈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6年04月27日   来源:银监会网站

    近日,银监会在京召开了农村信用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座谈会。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发挥好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座谈会由银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蒋定之主持。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明康在与出席会议的河北等7省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省长及有关金融部门的负责同志座谈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总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既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要加大对“三农”资金的有效投入,改进农村金融服务,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合力,积极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支农投入,适当鼓励支农融资方式的创新,逐步完善金融支农的配套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四个“不断”,即确保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支农质量不断提高,支农功能不断完善,支农效果不断显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各行各业的共同参与,在完善政策、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农村征信体系、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秩序等方面通力协作,共同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唐双宁代表银监会通报了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工作情况,并重点就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服务,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意见和措施。唐双宁指出,银监会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对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积极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投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信用社两年多的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支农信贷投入增加,农户贷款覆盖面扩大,支农服务能力增强。但也要看到,当前银业金融机构在体制上、机制上、方式上仍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机构本身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制约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作用的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虽然通过改革和政策扶持,情况有所好转,但是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历史包袱重,管理体制特殊,目前面临的风险仍然非常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因此,要在巩固前两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经营现代化方向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继续发挥好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争取1年左右时间实现贷款风险向五级分类的过渡,3年基本理顺管理体制,用5-10年时间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期分批逐步建成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业机构。

    唐双宁指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有一个逐步深化和渐进的过程,就好比举行一场“四棒接力赛”。目前第一棒已经跑完,就是2003年以来开展的改革试点,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今后的任务就是要跑好后几棒。第二棒,从今年开始,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努力实现“六大目标”:一是资产分类顺利转轨。用一年左右时间由贷款四级分类全面过渡到贷款五级分类,确保2007年双轨运行,2008年顺利实现并轨,走好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关键一步。二是案件专项治理初见成效。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在遏制案件高发、降低案件损失、严肃查处责任人、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三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基本消除各种不合理的歧视政策,引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强化支农服务意识,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四是风险监管体制基本到位。按照新的监管理念要求,逐步统一监管标准,实施分类监管,革新监管流程,初步建立起以非现场监管为主导,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适当分离的监管框架。五是公司治理作用开始显现。建立符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的公司治理架构,初步规范股东(社员)大会、董(理)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机制,逐步形成相互制衡关系。六是规制体系初步形成。在清理规制基础上,基本健全和完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从风险控制到处置,从治理架构到运行机制,从非现场监管到现场检查等各个环节完整、科学的农村合作金融规章制度体系。第三棒,要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即到2011年前后,争取实现“八大目标”:管理体制基本理顺;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机构性质持续变化;支农作用全面发挥;公司治理效果明显;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大见成效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在全面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再通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奋斗,亦即2016年左右,达到第四棒的“六大目标”:机构性质根本变化;公司治理整体达标;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资产质量持续稳定;人员素质总体改善和社会地位全面提升,总体上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真正成为产权明晰、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财务良好、服务高效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好银行。

    唐双宁强调,后三棒工作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关键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跑好“第二棒”。工作开展中要结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实际,既要瞄准目标,又要照顾现状,实施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梯次推进、逐步达标。另外,在进行上述工作的同时,既要内部积极推进深化改革,也要创造一定的外部支持条件,其中最关键的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整体推进,为农村信用社经营现代化创造良机;农村的市场经济秩序基本完善,为农村信用社市场化经营提供条件;农业发展基本实现产业化,为农村信用社实现向现代金融企业过渡奠定基础。

    唐双宁强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坚持按商业化、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同时,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强化支农服务,将商业化经营与服务“三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要在继续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同时,用新思路、新机制和新做法搞好、搞活小企业的融资工作。同时,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变化的要求,适时创新服务手段和业务品种,大力发展结算、信用卡以及理财服务等以手续费为重点的中间业务。此外,为了更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当前还需要抓紧研究和做好与政策性银行的业务合作、以省联社为载体试办发行支农专项债券业务以及注重运用好社(银)团贷款方式,以解决农村不同层次特别是农村企业客户的金融需求。

    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座谈会上指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充分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作用,建立农村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和监管工作,人民银行一直非常支持,特别是银监会近期提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用5-10年时间分期过渡到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业机构,并逐步统一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按商业银行的口径对其计算资本充足率等目标和措施,符合农村合作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人民银行支持银监会组织开展农村信用社资产五级分类和资本充足率真实性核查工作,切实采取督促农村信用社强化资本约束、完善拨备制度、提高资产质量等政策措施。关于专项票据兑付,人民银行将保持资金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一致性,仍以现行资金支持政策规定为准,考核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并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考核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发挥好资金支持政策对改革的正向激励作用。为达到“花钱买机制”的政策效果,人民银行将会同银监会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严格监测考核农村信用社改革情况,切实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效果和效率,增强资金支持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河北、辽宁、山东、安徽、河南、湖北、四川等7省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省长和中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国家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了座谈会。7省银监局局长,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邮政储汇局负责人以及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理事长、部分县(市)联社的理事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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