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8日至29日,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市召开。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国强出席会议并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上海市副市长杨定华到会并致辞。
这次座谈会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召开的,也是继2004年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宁波)之后,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的第二次专题研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全国性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特别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入研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王国强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了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出,目前全国流动人口数量已经超过了全国人口总数的10%,接近1.5亿,其中80%以上是农民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内容,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出发,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总结了2004年以来全国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进展,提出了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思路。上海等9个省(市)、地(市)、县(区)的人口计生委向大会介绍了开展工作的经验。
与会代表对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情况和新特点进行了座谈,并对即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行了深入研讨。
中央综治委、国务院农民工办的同志和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北京等12个流动人口大省(市)人口计生委分管流动人口工作的主任、副主任,以及全国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政法)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