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分配的作用,营造广西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更好地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服务,4月4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广西依法治税工作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增强,实现了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促进广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目前广西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大局意识、法律意识不强,干扰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现象时有发生;部门间协调配合有待改进;税收征管水平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不同地区、行业之间存在缴纳主体税负不公平问题;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偷逃税的势头仍未有效遏制,涉税大案要案不时发生;公民的税收法律意识不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良好社会氛围未能普遍形成。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影响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削弱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
为此,《通知》要求:
一、提高对依法治税和加强税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依法治税、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采取措施切实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税收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严格税收执法,营造税收管理的良好环境。要遵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既不能弄虚作假收过头税,也不能搞留一手、有税不收,更不能“包税”和变相包税,确保税收收入的高质量。二是清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对违规出台的要坚决停止执行,对已到期的要及时恢复正常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缓征、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等同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三是加强税收分析,提高税源管理的效能。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构建宏观税负分析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实现税负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四是积极改进征管方法,不断提高征管工作效率。五是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六是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七是不断改善纳税条件和环境,优化纳税服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会共同协税、护税的综合治税体系。一是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税收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形成“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机制;各级政府要带头依法治税,防止收取过头税以及转、引、买、卖税等非法行为的发生。要建立完善奖励机制,对税收任务完成得好的地区以及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二是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的税收征管机制,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大力支持配合税收征管工作。三是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依法诚信纳税,营造全社会都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综合治理,防止税收流失。 (胡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