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果品和鲜活农产品运输旺季,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了解到,目前,陕西省与相邻的四川、甘肃、重庆、湖北、河南、山西、内蒙古、宁夏,实现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互通。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货运车辆,在经过公路收费站(点)时必须按指定车道通过,并积极配合公路收费站(点)做好运输产品的核验工作。
陕西省商务厅经与陕西省交通等部门沟通,确认在陕西省境内210国道(石拉点不素-铁匠垭)、310国道(潼关-西安)、312国道(西安-凤翔路口)公路线上,已经建立起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公路网络。在此基础上,将已建成(包括以后建成)的吴堡-绥德-靖边-王圈梁段、西安-汉中-勉县-宁强-棋盘关-重庆段、西安-柞水-安康-重庆段、陕蒙界-榆林-靖边-延安-铜川-西安段(包括西铜一级公路)、潼关-西安-宝鸡-天水段(包括国道310宝牛段晁峪、姜城收费站)和西安-禹门口高速公路及国道108西安-棋盘关(包括经勉县转国道210线西乡古城段),纳入“绿色通道”网络,使陕西省与相邻的四川、甘肃、重庆、湖北、河南、山西、内蒙古、宁夏实现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互通。
陕西省境内设立在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上的公路收费站,对整车(即运输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占该车核定载重量的70%以上)并合法装载运输规定范围的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分省内外),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经收费站检验确认后免收通行费。在陕西设定的果品“绿色通道”网络上的公路收费站,对持有省农业厅颁发统一制式的有效植物检疫证书,整车并合法运载陕西省5类果品(苹果、梨、枣、猕猴桃、柑橘)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来源:陕西日报/记者 崔春华 实习生 慕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