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省长李成玉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渑池县天池镇兴安煤矿“2·2”特大火灾事故和汝州市半坡阳商酒务煤矿“3·22”特大透水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孔玉芳,副省长史济春、秦玉海、张大卫、徐济超,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卢大伟,省长助理孙泉砀、何东成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监察厅、省煤矿安监局关于两起煤矿事故的调查情况汇报。今年2月2日,渑池县天池镇兴安煤矿井下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2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10.8万元。事故发生后,兴安煤矿和当地乡镇领导蓄意隐瞒事故,只上报死亡7人;该矿从1993年建井开始一直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通过伪造虚假证明等手段,使一个本应关闭的矿井成为得以保留的“合法矿井”。
今年3月22日,汝州市半坡阳商酒务煤矿发生一起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5人遇难、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26.5万元;事故发生后,矿方转移销毁资料、隐瞒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
李成玉在听取汇报后指出,这两起事故性质恶劣,在河南省煤矿事故中非常典型,提供了反面教材。兴安煤矿本是一个应当关闭的矿井,却通过种种造假手段获得了合法身份;商酒务煤矿去年刚发生过事故,但该矿又换一批人员继续经营,今年又发生事故。这充分暴露了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监管及煤矿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漏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加强煤炭安全生产,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有些地方仍然存在各种责任不落实、各项措施不到位的情况。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广大矿工生命,我们绝不允许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两起事故责任人员和涉嫌瞒报、造假的有关人员,一定要依法坚决追究责任,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重处理;对幕后操纵者,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各有关方面要深刻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下大力气整顿矿业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这两起事故中,共有涉嫌犯罪的22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会议还决定依法对两家煤矿和矿主给予行政处罚:对渑池县天池镇兴安煤矿没收非法所得192万元,处以2915万元罚款,煤矿依法予以关闭;对汝州市半坡阳商酒务煤矿没收非法所得324万元,处以3339万元罚款,煤矿依法予以关闭;对矿主和煤矿多名负责人分别给予20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