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日 5月下旬以来,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部分地区出现大到暴雨,引发了严重的洪涝、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广西、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程度受灾。其中,重庆、四川受灾较为严重。截至6月1日统计,5月下旬以来的暴雨洪涝灾害共造成1356.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79人,紧急转移安置21.4万人;倒塌房屋2.9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7.1亿元。
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针对重庆、四川灾情,民政部根据《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分别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赴两地灾区了解灾情、慰问灾民,协助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