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2006年福建省万元GDP能耗预计比2005年下降3.5%,为实现福建省万元GDP能耗在“十一五”期间下降16%开了好局。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去年以来出台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和《节能降耗战役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十一五”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省政府通过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将节能降耗的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各设区市,逐级抓考核,层层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开展。
福建省经贸委通过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遏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重点抓好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等10大领域节能重点工程;组织全省200家耗能企业开展节能行动,通过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降低了能源消费。其中,列为全国千家重点节能企业的13家重点企业节能量达26.49万吨标煤,超额完成节能任务。
此外,福建省还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和交通节能,推动水电、太阳能、风能、沼气、生物柴油等可再生能源建设。全省水电总装机达895.69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8.88万千瓦,农村户用沼气池保有量达26.7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