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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要求各地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7年06月14日   来源:农业部网站

    进入麦收时节以来,一些地区再次出现了大面积违规焚烧秸秆现象,秸秆焚烧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有的地方甚至引发了火灾事故,使得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6月13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农业部要求各地特别是北京、天津、河北、河南、陕西、山东、安徽、江苏、四川等农业、农机部门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制定切实办法和制度,把工作做实,抓出成效。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要积极争取投入,引导项目投资向秸秆综合利用倾斜,通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各种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要加大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调力度,配合做好执法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宣传培训工作,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采用综合利用措施处理剩余秸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开展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科普宣传,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在河南省宜阳县寻村镇的路旁,一棵直径超过30厘米的杨树被熏烧得表皮焦黑(6月12日摄)。 近日,记者在河南省宜阳县境内沿途采访时发现,由于农民焚烧秸秆,许多道路两旁紧邻麦田的树木被熏黑甚至烧死。 新华社记者 王颂 摄

    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焚烧秸秆,一方面可以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可以保护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持交通、民航畅通运行,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全国农业、农机系统积极探索秸秆利用途径,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直接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养畜”、“压块制粒”、“生物腐熟”、“秸秆气化”、“培育食用菌”和“制造工业原料”等利用技术,为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推广适合本地区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遏制秸秆违规焚烧。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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