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西卫生创建系列复审工作正式启动。从今年开始,广西将对2003年以前命名的自治区级卫生创建系列进行分类复审,“卫生城”、“卫生县”等称号不再终身享用。
2003年以前命名的广西卫生创建系列共有731个,其中自治区卫生城市11个、卫生县城8个、卫生镇54个、卫生村202个、卫生先进单位453个。分类复审工作分3年进行,限期整改后确实达不到新标准的,将取消卫生创建系列称号。
为了确保复审对象预期达标,广西爱卫办制定了针对自治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的5套标准和监管办法,并邀请了广西建设厅、环保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南宁市爱卫办等相关部门的专家为负责复审的工作人员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