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工作动员会7日举行。近年来,大连市国内生产总值持续稳定增长,取用新水总量却出现零增长甚至负增长。2006年,全市取水总量为11.45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为45立方米,较上年下降了11.8%,我市历经3年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取得了显著效果。10月份,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将在我市召开,大连有望被授予继甘肃张掖之后第二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称号。
2003年12月,水利部和辽宁省政府批复了《大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我市开始了为期3年的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试点方案以水利部新治水思路和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高效的节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突出经济手段的运用,逐步形成以节流为本、多种水源联合调配的区域水安全保障体系。今年6月,水利部派出专家组对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初步验收,认为我市已基本上达到国家节水型社会确定的目标要求,并决定10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正式验收,并于验收后授予我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牌匾。同时,水利部还将组织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有关城市水利厅(局)长在我市召开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
据悉,我市是继甘肃张掖、四川绵阳之后的第三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城市。据水利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选择大连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不仅对我市用水安全、保障大连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而且可以直接为沿海类似发达地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示范和参考。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俊文在动员会上强调,要认真总结我市的节水建设经验,并继续推进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真正在全国发挥节水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