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加大重大建设前期工作力度,做到不间断地筹划一批有质量、有深度的好项目,同步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做到一批好项目投产达标,一批好项目开工建设,一批好项目储备报批,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该通知要求,天津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落实国家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的实施,依据天津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城市空间规划,结合本区县、本行业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吸收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用心落实,不断筹划对发展全局有重要影响的工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环保等重大项目。提出的项目,要与各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相一致,与规划的总体空间布局相一致,并能够达到立项的深度。要认真开展项目前期咨询论证工作。一方面对项目本身的情况,包括项目可行性、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论证;另一方面从公共利益角度,初步评估项目的社会效益以及对资源能耗、生态环境的影响等,确保提出的每一个项目都符合用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各区县、各部门要围绕各自发展规划,根据提高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节约资源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提出的项目中精心筛选确定一批高水平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农林水利、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储备库。
该通知提出,天津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储备项目的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和条件成熟程度,及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抓紧做好项目的审批、规划、土地、环保、节能等各方面的审核,履行前期手续。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列入本区县和本部门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予以推进,力争早日开工。天津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每年要在全市范围内筛选确定一批重大项目,列入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分阶段重点协调督促推进,确保每年都有一批前期项目转入开工实施。(记者张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