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应中国民用航空局请求,国家海洋局立即作出决定,派出中国海监“B-7115”直升机紧急前往四川地震灾区执行抗震救灾任务。5月15日下午16时18分,飞机已从上海起飞前往灾区。
由于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受灾地区道路交通中断,致使救援物资和人员难以抵达重灾区。在收到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请求后,国家海洋局领导高度重视,表示要全力支持四川的抗震救灾工作。中国海监总队立即向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发出指令,将正在东海区执行海洋监察任务的中国海监“B-7115”直升机,派往四川执行抗震救灾任务,为灾区救援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