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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旅会公告赴台湾旅游注意事项及领队管理办法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8年06月21日   来源:旅游局网站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告

    现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管理办法》予以公告。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13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全文如下:

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

    为增进海峡两岸人民交往,促进海峡两岸之间的旅游,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就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等有关两岸旅游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大陆13个省市成为赴台湾旅游第一批开放区域

    记者13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等13个省市为赴台旅游第一批开放区域。

首批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名单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17日公布了第一批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名单,这33家旅行社来自13个省市。

    其中,北京有国旅、青旅、中旅、港中旅、康辉、中信、妇女、神舟、海峡等11家旅行社。名单中还包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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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全文)
· 大陆13个省市成为赴台湾旅游第一批开放区域
· 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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