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地震最活跃、震灾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而黑龙江省历史上也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存在着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构造背景,迅速提高黑龙江省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实现地震公共安全,已成为构建和谐龙江的必然要求。近日,省政府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对防震减灾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据黑龙江省地震局副局长赵直介绍,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后的2~3年中投入3000多万元资金用于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首先,继续加密重点地区的观测台网,选择省内两个平原地区建设15个深井观测台站,于2012年完成对五大连池火山监测台网改造,进一步提高监视能力和报震速度。其次,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系统,补充省地震救援特种专业器材,增加维护和培训经费。黑龙江省还将加大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拟于2009年在哈市建立一处具有科技含量高、互动效果好的地震科普馆,常年对公众开放,传播地震科普知识。中小学也要定期开展地震知识和自救互救教育,进行应急演练。
赵直对长期以来在黑龙江省存在的一种“少震弱震省”的说法予以纠正。据他介绍,黑龙江省的地质构造和已有的地震记录表明,黑龙江省具有发生中强(破坏性)地震的地震构造背景,是有可能发生中强地震的地区。在历史上也多次发生过6级左右地震,最大为6.0级。近年来,伊春、大兴安岭、林甸、鸡东、萝北、龙江都发生过有感地震,其中2005年林甸5.1级地震造成了人员伤亡。目前,黑龙江省中小地震仍然比较频繁。各级政府应当把抗御中强地震灾害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朱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