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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纪委监察厅:"两节"期间要严守廉洁自律规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8年12月31日   来源:广西日报

    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和党内生活锻炼的自觉性,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自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浮躁之风、贪占之风、跑要之风。不准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不准向上级单位赠送任何礼品。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通知要求,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坚决拒收、拒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要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和出国(境)证照集中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国(境)。对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教育和管理,防止他们借节日之机收钱敛财。要加强节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工资津贴制度,禁止违规乱发钱物。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擅自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借节日之机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各市和区直有关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事、审计部门,要结合近期组织开展的执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情况检查工作,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人事、审计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乱发钱物的,要坚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政令畅通。

    通知强调,要加强检查监督,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认真检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近年来为解决群众“读书难”、“看病难”、“行路难”和“低保”等民生问题采取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惠民便民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妥善解决冰冻灾害等受灾地区群众的饮食、衣被、住所等问题。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吃到放心安全的食品。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带头承诺遵守并组织落实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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