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是全国重要的农民工输出地。该市部分企业也受到波及,农民工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力度。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抓住扩大内需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千方百计增加市内农民工就业岗位。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积极落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尽量不裁减或少裁减农民工。
重庆市将大力支持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组织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农房建设、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吸纳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多层次搭建就业平台,积极开展多种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下乡活动。进一步加大培训和资金投入力度,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能力、适应能力和创业能力。积极实施农民工待岗培训,落实企业待岗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对2009年就读中职学校的返乡农民工,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学费和生活补贴。
《通知》要求全市要积极拓展市外劳务输出渠道,拓展市外就业基地,继续动员和鼓励农民工外出就业。培育劳务品牌和劳务经纪人,通过劳务品牌带动和发挥劳务经纪人的作用,多渠道有序输出农民工。力争今年建立完善20个驻外劳务办事机构,全市“充分就业村”达到1000个,培育国家级和市级劳务品牌各10个,培育劳务经纪人6000人。
2009年,重庆市要建立完善返乡创业服务平台,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项目咨询、政策指导、项目审批等创业服务。还将建设10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鼓励返乡农民工进园区创业。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提高贷款贴息比例,对吸纳农民工100人以上或达到职工总数10%的返乡创业重点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各区县(自治县)将开展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的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试点。
此外,《通知》还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流转收益。违法流转的农民工承包地,农民工要求退还的要坚决退还;长期占用不能退还的,要负责安排返乡农民工就业。
《通知》最后强调要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农民工公共服务。全市要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继续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强化工资支付监控。建立农民工维权预备金制度,2009年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该市外出农民工的应急维权工作。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2009年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40万人和30万人。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工,按规定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返乡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任何学校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2009年,该市将在主城区和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区域,新增“农民工公寓”25万平方米,妥善解决农民工生活居住问题。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形式多样的农民工文化活动。重点打击在车站、码头等区域发生的侵害农民工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