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水运司获悉,继44艘、近200万载重吨船舶已获准享受“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后,目前,第四批即最后一批特案免税登记船舶于近日开始接受申报。
为做好第四批即最后一批特案免税登记船舶的申报工作,部水运司近日下发了《关于报送第四批申请特案免税登记船舶材料的通知》。
据了解,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实施“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资外旗国际航线船舶进口,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回国登记,悬挂五星红旗航行。目前已有三批共44艘、近200万载重吨船舶已获准享受该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