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粮食局了解到,2008年全区累计收购直补订单粮食78.43万吨,完成计划98.2%,比上年同期增加25万吨,增长9个百分点,兑付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1.5686亿元,是实行储备粮直补订单收购政策以来完成计划最好的一年。
自治区粮食局去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周边省的粮价,确定本区储备粮直补订单收购价格为:早籼普通稻收购价1.88元/公斤,早籼优质稻收购价2.04元/公斤,玉米1.64元/公斤。由于收购价格合理,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在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的推动下,去年自治区市场早籼稻收购价格比上年同期增加0.34-0.36元/公斤,推动全区种粮农民增收近10亿元。
在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中,各地粮食企业改变以前坐库、坐所、坐站等收购方式,采取坐店收购与设点收购相结合、预约收购与下村收购相结合、委托收购与经纪人联手收购相结合、集中收购与零散收购相结合等方便灵活的服务方式,积极进村入市收购粮食,深受售粮农户欢迎。同时,粮食、财政、农发行、工商等部门协调统一、密切配合,为订单粮食收购做好服务和指导,确保了收购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据了解,广西从2004年开始实行粮食直补与储备订单收购挂钩政策试点工作,4年来全区共收购了直补订单粮食176万吨,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68亿元。该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掌握了本地粮源,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业结构调整。
几年来,由于自治区政府充分考虑粮食生产成本等因素制定出台这一储备粮直补订单收购价格,因而使全区的市场粮价基本在订单收购价格之上,有力地支撑了全区的市场粮价,使全区市场粮价一直维持在较高的价位水平。这不仅使订单粮农受益,而且通过市场拉动,带动了全区粮价的上升,使非订单粮农在市场出售粮食时也同样获得较高收入,从而大大促进了农民增收。
订单粮农签订粮食订单后,就等于吃下定心丸,农民可以按照订单来科学合理地安排农业生产,不必考虑“卖粮难”和谷贱伤农问题。在订单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农民可以不承担市场风险,只要农民种粮并向国家交售粮食,就能得到种粮补贴,真正实现了谁种粮、谁受益,多售粮、多受益。(记者 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