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获悉,2008年,全国各级质监部门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实现节约1000万吨以上标准煤的目标,基本完成工业锅炉“三个万”节能工程任务指标,积极探索建立了一系列适合本地特点的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机制。今年,质检总局将进一步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据了解,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全国质监系统将继续开展以锅炉使用环节为重点的“四个五”节能工程:即组织开展5万个锅炉房节能管理达标活动、50%以上工业锅炉(4吨以上)水处理达标、5000名节能监管与能效测试人员完成节能知识培训、5项以上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力争高耗能特种设备实现年节约1000万吨以上标准煤的目标。同时,贯彻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办法》,完善节能技术规范和锅炉能效评价标准,启动工业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新产品能效测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要在3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不设立新的行政许可,利用安全监察现行有效的抓手向节能监管方面延伸,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服务优先”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实施特种设备能效准入与退出制度。限制和淘汰能效超标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进入市场;实行高效节能特种设备能效等级评定制度;加大政府的节能监管力度,在设计、制造、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严格进行能效审查,及时公布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和淘汰产品目录。三是建设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体系、能效测试与评价、节能监管服务3个工作平台,夯实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基础。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去年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锅炉使用环节的节能改造与监管工作,推进工业锅炉“三个万”节能工程的实施,即组织开展1万台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实现运行节能;开展10万台锅炉水处理达标活动,实现减垢节能;完成20万名司炉工节能知识培训,实现作业节能。截至2008年11月底,全国共完成9672台工业锅炉的节能改造、106294台工业锅炉水处理达标、215560名司炉人员节能知识培训,基本完成了工业锅炉“三个万”节能工程任务指标,实现了节约标准煤1115万吨。
同时,26个省制定了年度节能工作规划,用能企业、质监部门、地方政府共投入节能改造和工作经费4.475亿元,制定了36个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地方法规和标准,完成了1000家锅炉制造企业的产品能效状况调查,对100239台在用工业锅炉能效状况开展了抽样普查,对4003台在用工业锅炉开展了能效测试评价服务。通过集中供热、热电联供,淘汰低能效小锅炉7686台,建立了840个节能工作试点示范,1361项次的节能新技术得到应用,探索出一批如系统改造、排污控制、余热利用、水处理达标、冷凝水回收、集中供热、热电联供、小锅炉淘汰、节能管理达标锅炉房评比等节能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