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尽快推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钢材等商品期货新品种”的重要战略部署,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开展线材和螺纹钢期货交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尽快批准上期所挂牌其期货合约。
钢铁是重要的工业原材料,被称为工业的“骨骼”。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1996年,我国钢产量首次突破1亿吨,成为世界钢产量最大的国家,并在此后一直位居世界首位。2007年,我国钢产量4.89亿吨,占全球总产量的36.4%,超过了钢产量排名第二至第八位国家的总和。而且,我国从2006年开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钢材出口国,2007年共出口6264万吨,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1993年,我国钢材价格全面放开,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一直以来,钢材价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为明显。钢材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缺乏权威的价格信号来指导生产和经营,也无法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中,相关行业企业运用铜、铝等有色金属期货交易在应对价格剧烈波动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钢材现货企业利用钢材期货市场来发现价格并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也日益强烈。
开展钢材期货交易,一是有助于形成钢材现货与期货有机结合的市场体系,规范和完善钢材流通市场;二是逐步优化钢材价格形成机制,指导钢铁上下游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帮助政府部门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及早采取调控措施,保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供求平衡;三是为钢铁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钢铁行业的稳步发展;四是通过品牌注册的方式,吸引和鼓励规模领先、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的钢铁企业将产品注册为交割品种,促进钢铁工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贯彻落实《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五是依靠钢铁出口大国的优势,增强我国在钢材贸易中的定价影响力,提高我国钢铁工业的国际竞争力。总之,通过钢材期货交易市场的建立,使其经济功能逐步发挥,为国民经济增长提供服务。
钢材分类多样,规模复杂,品种繁多。经过认真研究和深入调研,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线材和螺纹钢作为钢材期货合约的交易标的较为合理。目前,上期所已经完成了线材和螺纹钢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通用性强、流通量大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梯度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中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上期所尽早挂牌钢材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上期所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认真做好钢材期货的培育工作,逐步完善钢材期货品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