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至2月27日,公安部交管局在上海、苏州、杭州召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调研三地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要求各地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水平。
近年来,公安部交管局通过立法形成了以“一法一条例”和多个部令规章为主体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体系,为规范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会议提出,今年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抓好贯彻实施,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执法理念,切实贯彻到执法实践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进一步落实规范执法用语,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加大力度推出一批执法典型。有关总队要加大对沈阳、杭州、苏州、武汉、南昌等12个争创规范执法示范城市(支队)的指导力度,确保出典型经验。
当前,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建设投资,各城市正在建设一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城市交管部门要树立规划先行的意识,把握城市交通发展的科学规律,积极参与交通规划,加大规划研究和政策制定力度,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推动完善城市交通规划、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机制。
各地要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要进一步扩大管理服务范围,推进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提供出行信息服务;要以信息应用为核心,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科学化水平,强化城市交通指挥中心的中枢作用、推动勤务模式的转变、用好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深化交警队信息平台应用、建立城市交通管理信息研判分析系统。
会议要求,各地要积极建立适应城市交通发展特点的交通组织模式,提高道路通行水平。要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水平,规范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语言”和隔离带等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实施精细管理,提高交通工程技术运用水平,要在交叉口渠化设计、区域交通组织优化、交通信号协调控制、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诱导系统、交通标志标线建设等方面积极创建示范项目;要改善静态交通秩序,坚持规划、建设、管理多管齐下,解决停车等问题;要加强施工交通组织管理,加强指挥疏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会议最后强调,各地要加强城市交通政策和突出问题的调研,树立参与决策的意识。一要研究城市交通发展政策;二要开展信息化应用研究;三要开展交通需求管理和突出问题研究;四要开展深化畅通工程研究,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科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