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赴山西省运城市就《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试行)》)的修订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干以胜就《廉政准则(试行)》修订工作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省纪委和六个修订工作联系点单位分管法规工作的领导同志以及法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运城市委、市政府以及部分市直部门、部分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的意见。
干以胜指出,修订《廉政准则(试行)》是党中央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规范适应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干以胜强调,要以修订《廉政准则(试行)》为契机,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各项制度,加大治本抓源头的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体制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另一方面,要针对廉洁自律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廉政行为规范的实施与监督制度建设,为抓好今年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干以胜要求,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努力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在保障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起草制定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努力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保障;要坚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工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强法规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能力。
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金道铭等陪同调研。(钟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