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近日在深圳召开第三届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对近60家中资保险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或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要从落实制度做起,通过加强监管,严格问责,推动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从“形似”走向“神似”,在最终达成目标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袁力指出,近年来,保监会从优化股权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三方面入手,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制度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公司治理的理念和认识显著提高。从源头上、根本上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必须从完善保险公司治理方面着力,建立科学的决策管理机制,提高公司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二是公司治理监管的规范性大大增强。目前,保监会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以《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董事会建设为核心,以规范章程为抓手,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体系。同时,在监管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会议报告制度、会议观察员制度、窗口指导制度、公司治理报告制度等公司治理监管的基础手段和措施。三是公司治理实践发生了明显变化。董事会组织建设更加完善,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的建立进一步提高了权力制衡和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内部审计体制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分支机构经营行为的自身约束得到加强;风险管理逐步转向更专业、持续的定量分析,并与日常的经营控制更紧密联系起来;关联交易管理方面,保险资产安全监管与保险业务监管并重的理念逐步建立,一些公司建立了严格规范的关联方信息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审查流程。
袁力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保险业防范风险的任务还很重。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防范公司治理风险。一是股份制公司要避免发生不规范的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等问题;二是要形成与业务发展相配套的风险管理体系;三是要避免因重大决策授权体系不规范而导致的违规运作资金等严重问题;四是新公司要避免业务模式不稳定等问题。
袁力要求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改革,2009年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秘书定期谈话制度。定期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选择部分公司的董事会秘书逐一进行谈话,通过谈话了解和督促公司落实制度、完善治理。谈话内容将形成专门档案,作为评价公司治理结构状况与董事会秘书工作的基础材料。保监会将督促公司整改落实,对于落实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会秘书,严格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司治理报告制度和治理评价制度。根据《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各公司在每年4月30日之前,要向监管机构提交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报告》。公司治理报告主要从定性评价公司治理状况的角度,为开展公司治理非现场监管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同时,保监会将重新修订相关指标,建立较为完善和统一的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为量化评价公司治理提供基础资料。三是加强会议监督和窗口指导工作。保监会将加强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前通知和会后决议报告的跟踪管理,同时加大列席公司会议的力度,及时了解和发现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通过窗口指导的方式,及时化解公司的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
据了解,保监会还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指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
会议还安排了相关培训,有关专家就罗伯特议事规则在董事会中的运用、保险公司章程及其运用、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等专题作了辅导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