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全面推进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教育部召开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
3月15日,教育部在京召开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目前高校学风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风建设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教育部部长周济强调,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切实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周济在讲话中指出,长期以来,高校广大教学科研工作者献身科学,潜心研究,严谨治学,敬业奉献,为发展科学、繁荣学术、教书育人做出了重要贡献,体现了良好的师德规范。但学术失范、学风不正现象仍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仍有发生,在有些方面还比较严重,损害了学术形象,败坏了学术风气,阻碍了学术进步,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严肃查处,决不能任其滋长蔓延。
周济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是高等学校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提高科研水平、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是引领社会风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全面推进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周济要求,要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净化学术风气,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多管齐下,综合治理,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道德自律水平,发挥道德力量,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二是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学术管理,发挥制度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发挥社会力量,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
周济强调,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加强高校学风建设。培育优良的学风,倡导严谨规范的学术行为,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学者自律是基础,制度建设是保证,领导重视是关键。高等学校是推进学风建设的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学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在全面推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方面取得实效。
座谈会上,教育部科技委主任倪维斗院士,教育部社科委主任吴树青教授,浙江大学校长杨卫院士,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院士,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院士先后发言。大家认为,当前高校学风总体上是好的,但个别教师的学术造假行为影响恶劣,必须严肃处理,绝不能容忍这种情况。大家一致认为,加强学风建设,要标本兼治,要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从源头上扭转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要加强学术道德宣传与教育,加强学者自律。要及时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让造假者付出代价,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据了解,教育部近期还将下发加强高校学风建设的文件并组织开展学风建设的专题调研,检查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切实推进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教育部副部长陈希主持会议,副部长李卫红、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长王立英出席会议,专家学者代表和部分高校领导共二十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在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浙江大学 杨卫
我校发生的贺海波论文剽窃事件及中药药理研究室学风监管失范(以下简称贺海波论文事件),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高度关注。下面结合我校对这一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谈谈对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认识。
首先,向大家汇报一下“贺海波论文事件”的基本情况。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春节后,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
贺海波2006年6月博士毕业后进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为李连达院士。李连达是我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
在整个“贺海波论文事件”处理过程中,学校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除作为合作作者的1篇论文外,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导师实验数据,以及一稿两投、部分图表数据张冠李戴、重复发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标注基金资助、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有鉴其问题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学校当即作出了处分:去年11月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11月30日,我在中南大学召开的有关学术道德的宣讲会上,向在座500名师生讲述了贺海波论文事件。由于贺的行为在国内外范围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学校决定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我们的态度是明确和坚定的。
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我校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XX副教授。根据至今近4个月的调查,没有证据指向吴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作为研究室主任严重管理失职。最近,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撤销吴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根据所有相关人员的陈述、笔迹鉴定和目前掌握的其它材料来看,涉及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中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贺海波擅署的,没有证据说明李连达参与了论文造假、剽窃和抄袭等。李连达院士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察不严的责任。现院长任期届满,学校将不再续聘。
“贺海波论文事件”发生后,学校多次明确表示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在查清事实基础上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查清一个人,处理一个人。至目前为止,学校为此事件召开多次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处理结论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和教育。
“贺海波论文事件”给浙江大学声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也予以我们深刻的警示: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一刻也不能放松学术道德建设。“贺海波论文事件”揭示了我校在学术道德建设与学风管理方面的诸多不足。我校已经向所有研究生导师发出了“五不准”通告:即不准代通讯作者投稿,不准擅入通讯作者的期刊帐户和电邮,不准设立公共投稿帐户,不准代签版权转让页,不准泄露投稿联络信息。我校一定要举一反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学术道德建设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文化氛围。下一步将构造学风监控的预防体系、防范体系和惩治体系,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中央和教育部领导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学术道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从3月16日开始,学校将开展系列专题活动。
(二)认真查找梳理学校学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学术道德行为管理规章制度。修改完善《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三)进一步加强新教师和博士后人员的学术道德建设。推动博士后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新教师和博士后人员岗前培训。实施博士后人员与合作导师签署学术诚信公约的制度。
(四)加强研究生、本科生的学术道德建设。通过入学教育、专题培训、论文指导等多种环节,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开展学术规范的训练,努力使广大同学形成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的强烈意识和良好习惯。
(五)加强学术文化建设。宣传历代浙大学人严谨治学、诚实做人的品格风范,“只问是非,不计利害”的求是精神。宣传当代浙大师生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学术氛围。
在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教育部社科委 吴树青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高校学风建设座谈会,各方面专家学者和教育部各位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充分说明了大家对学风建设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当前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下面,我就加强和改进学术风气建设谈几点想法和体会。
一、加强学术风气建设的重要性
学术风气不仅关系到学术自身的传承与创新,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风气、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学者的学术研究不仅为社会生产思想和理论,而且为社会提供理想和信念。不良的学风不仅损害学者和学术的形象,而且会影响公众对价值理想和价值导向的认同,从而影响到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和整个国家的社会风气。
学术研究,是对人类智力的挑战,它既需要学者献身科学的志向追求,更需要学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良的学风,会使学者的思想失去其力度和深度,无力回答理论和现实重大问题。
二、加强学术风气建设的几条建议
最近一段时期发生在个别高校教师身上的学术造假行为,严重损害了学者和学术的形象,影响十分恶劣。学风建设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讨论热烈。在这里,我就加强学术风气建设,促进高校学风的根本转变,谈几条建议:
一是要标本兼治。治本之策是要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评价是指挥棒,是风向标。科学有效的评价,有利于提升科研质量,优化科研资源配置,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反之,则会助长急功近利、助长学术不正之风,助长学术不端行为。现在存在的低水平重复,以及一些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正之风,都与我们的评价有密切关系。重数量、轻质量,重短期效益、轻长期积累,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急功近利和学术不端行为。现在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我们的评价体系问题。优秀成果不是逼出来的,当然有的应用性研究、对策性研究,需要很快完成,有时效性,但是对于大部分科学研究来说,是要靠日积月累,靠厚积薄发。所以我们要建立一种科学、有效、有正确导向的学术评价体系,形成一种有利创新的制度和机制。
二是要加强教育和宣传。学风是一种社会风气,风气的形成,教育至关重要,宣传至关重要。要通过大力的宣传教育形成一种良好的学术风气,引导大家自觉自愿遵守。应当大力宣传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他们追求真知、淡泊名利的人格魅力和严谨求实、甘于寂寞的治学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弘扬优良学风。我们希望将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教育和学习列为高校的教学内容,提高广大师生遵守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自觉性。
三是要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学术 “打假”不能“假打”,要“真打”,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让造假者付出代价,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三、社科委应在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社科委自成立以来,在教育部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各位委员不辞辛劳,认真负责,在加强学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社科委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了《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这个《学术规范》公布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被学术界誉为“学术宪法”。第二届社科委工作会议提出了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建议, 2006年5月23日,社科委学风建设委员会正式成立。学风委成立以来,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绩:
一是起草有关学风建设的文件。组织起草了《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学术博客自律倡议书》。这些文件会对加强学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建议尽快下发。二是开展学风建设调查研究,分别对部属高校学风建设情况、对西方发达国家学术道德规范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在《学风委工作简报》发表。三是开展个案调查研究,对收到的举报材料中的典型事例,提出调研报告。四是组织了学风建设典型人物的评选活动,征集了高校学风建设典型人物的优秀事迹,汇编成册,加强正面宣传。
今后,社科委将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加强学术风气建设,促进高校学风转变做出应有的贡献。
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院士在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学术活动中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这些行为和现象虽属个别,但若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整个学术群体的创新和发展。
北京大学具有优良的传统,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是对每个北大人的基本要求。我们的教师也对自己要求很严,但是我们不能说在这个方面就没有问题,即使是今天没有也不敢保证将来永远没有。为了维护学术尊严,促进学术创新,北京大学秉承学术民主、教授治校和追求卓越的理念,以营造自由健康的学术氛围、提升广大师生的学术道德水准、净化学术空气、鼓励学术创新为目标,大力推进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积极营造自由健康的学术氛围。我校在学术道德规范建设方面坚持如下几点原则:
一、建设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和谐统一的学术氛围
学术自由的基本精神在于学术研究的自由意志、独立精神和批判意识;而学术规范的宗旨即在于对学术自由的维护与尊重。在学风与学术规范建设上,我们强调既要积极推崇并维护学者的学术自由,也要倡导学者在自由表达学术观点的同时遵循共同的学术规范。
二、建设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有机结合的控制机制
一方面,倡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术失范的监控和惩处;另一方面,积极提倡学者自觉地尊重、维护和实践科研活动的职业道德,将学术规范自觉地内化为自身科学活动的行为准则及价值取向。
三、建设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理互为补充的教育手段
对于学术失范事件,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形式的惩处。同时,着重致力于学术失范的预防机制建设,避免潜在的学术失范现象的发生。
四、建设表现形式与实质内容并重的成果评价体系
一方面倡导学者要从细节做起,注重基础性的形式规范,对于研究过程中包括引文注释、观点引证等技术、形式层面的具体规则精益求精;同时更要从追求原创性和实质性进展、把握正确的理论导向、运用科学的学术批评等内容层面形成研究成果的规范性评价。
据此,我校在学术道德规范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
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学术规范建设工作,将学术规范建设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之中,形成全校师生全面动员、共同参与,各单位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机构,事有专管
2007年,我校在学术委员会下专门成立学术道德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委员,由各学科领域德高望重的资深教授、学者任委员,负责制定、解释和评估学校学术道德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存在的问题,接受对学术道德问题的举报,对有关学术道德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和审议。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学术道德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引导及相关问题的处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修订规章,完善制度
近年来,我校先后制定、发布了《北京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建设方案》、《北京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工作办法》,修订了《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学术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修订了本科生和研究生学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学位论文失范追究导师责任制度。通过一系列建章立制工作,为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宣传教育,防微杜渐
在上述规章制度制定的过程中,组织全体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广泛参与了草案的修订,这个过程,一方面广泛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使得相关制度更加完善、科学,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宣传与教育的过程。
在新教职员工入职培训中、在对学生进行的讲座、座谈中,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了大量学术规范教育课程,防范于未然,力求将学术道德规范意识、学术道德规范常识通过每一次机会渗透到每位师生员工的潜意识中。
另外,学校还计划分学科加大力度建设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类课程,同时编发不同学科的学术规范细则和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学校各种资源,以多种渠道和途径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学者自律的良好学术道德氛围。
学术的生命在于创新,学术创新取决于学者对学术道德规范的尊崇和执着。针对当前学界存在的一些急功近利、破坏学术道德风气、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我们若不加以重视,恐怕将严重危机整个学界的风气,进而影响中国学术的创新与发展。为此,北京大学希望能在教育部等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与兄弟院校的广大师生和科研工作者一起,求真务实,去伪存真,为中国学术的繁荣与进步作出自己的努力。
大学和学者都应坚守学术精神和学术传统
复旦大学 杨玉良
自从古老的欧洲大学建立以来,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开始从贵族的“门客”的身份中解放出来,并逐渐转变成为“职业化”的研究人员。当历史进程跨入第一、二次“世界大战”之时,学术研究成为国家行为,体现了更强的国家意志。进入20世纪60年代前后,学术研究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工业界和商业界的介入使得学术研究的社会与经济价值得到了空前的发掘。这种深刻的变化反映了学术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发展之必需。然而,谋取学术研究的经济社会利益也就随之成为学术机构和研究人员追求的目标之一,从而伴生出形形色色的学术失范行为。
虽说“学术失范”行为不足为奇,但学术研究的职业化的一个严重的负面效应就是对“学术精神”和“学术传统”的解构。时至今日,“学术”不仅可以换取荣誉和金钱,谋取官位,还可为学术机构带来荣誉和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学术成绩就和学术机构、学者个人的利益形成了复杂、紧密的联系,从构成了对形形色色的“学术失范”行为温床。尤其是其中个人与学术机构在利益上的捆绑过于紧密时,学术机构也将揭露遮蔽“学术失范”的丑闻,因为问题的关联方都意识到此类新闻的媒体效应具有很大的杀伤力。这种“杀伤力”来自公众对“学术研究”、学术机构和学者的“神圣性”和“纯洁性”的高度期盼。遥想源于17世纪中叶关于牛顿和莱布尼茨关于微积分的发现权(以及是否存在剽窃)的争端,英国皇家学会乃至皇室也被卷入这场纷争之中,至今仍未完全平息。进入现代,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学术失范”案的争端也常常演变成国家之争,成为外交事件,政府首脑们也不得不为之亲自出动。
反观当今国内的“学术失范”之风屡禁不止的现象,似乎还另有原因。首先当然是学者对自己的“公共知识分子”身份的自我认知不足,忘却了“公共知识分子”代表的是公共利益,坚守的是民族文化和人类文明中的普适性价值理想。除此之外,媒体本身对“学术研究”的报道也为其罩上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光环”,使“学术研究”带上了人为的“神秘感”,而缺少应有学术精神和严谨性。媒体的这种“广告式”的学术报道,往往连研究领域稍有不同的专家都难以理解,并常常对公众产生误导,但它却为学术机构和个人赢得一些实际的利益。这种做法的一个“隐动力”源自多年来风行的,严重背离学术精神的学术评价、评估和评审体系,其危害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更具娱乐色彩的是,一些大学自己的“高等教育研究所”也热衷于向媒体发布“大学排行榜”之类的新闻,甚至还煞有介事地“定量”计算出我们的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的距离。更大的问题在于,这种颇具娱乐性的闹剧常常是我们大学自编、自导、自演并得到大学当局和教师的主动、半主动的配合的。当这种闹剧在相应的制度保证下被导演出来,它就有一整套繁琐的评价指标、严密的操作程序、定量的计算方法、……。这种颇像文革时期农村中的“大寨式评分”的考核与评估办法,或许对于“治懒”有一定的作用,但这种貌似精确的手段遏制了学术研究的灵魂,制造了大量“学术泡沫”,乃至大量的“恶学术”。在这种不符合科学精神的评估及评价体系下,大学颇有可能沦为“大学排行榜”里的大学,“一流大学”成为“指标化”和“数字里”的“一流大学”。虽然,这样那样的“排行榜”的发布有时颇具热闹的“新闻效应”,但我们必须牢记,大学要“仰望星空”,要思考未来,更需要冷静与宁静。因此,在此类问题上,我们大学及其中的学者不应追逐此种“媒体效应”。
令人担忧的是,与这种“大学排行榜”产生相对应的评价、评估方法正在成为一种制度,并演变为一种“学术科举制度”。这种“制度”还将“学术成就”与各种实在利益“定量地”、过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其不仅使得“学术道德”和“学术精神”的消解,创造力的贫乏,而且还催生了诸多没有真正学问的“学霸”和“官僚化的学者”。因此,废除那些不符合科学精神和学术传统的学术评估和评价制度,或许可以对净化“学术空气”起到重要的作用。我们复旦大学正在着力开展这项工作。
与之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诸多大学为了抬高自身的学术声誉,也为在一些评估的“数字”里有更好的表现,聘用了一些“学术大腕”来为之撑撑“门面”。有时这种“门面”还确实能为聘用单位谋得一些实际利益,但此举却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国家资源的配置。一些受聘者也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不顾自己的时间与精力而多处兼职。这种“不良兼职”现象的发生或多或少也是受到了评价、评估和评审体系的影响,到头来往往给受聘者和聘用单位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毒化了“学术空气”。因此,杜绝那些有名无实、徒有其表的“双聘”和“兼聘”,或许对遏制“学术失范”现象的发生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总之,作为学术机构和其中的学者,对学术、学术精神和学术传统的坚守是头等重要的。只有在“坚守”的基础上改革不良的学术制度,消除在学术、个人和学术机构在世俗利益链条上的附加的“增强链”,才能在最大限度上避免各类“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因此,所有的学术机构、学术管理机构、学者,包括媒体,都应为此努力。
在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 倪维斗
近年来科技界不良学术行为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两会闭幕之际,教育部组织召开这次座谈会,专题讨论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我认为十分及时,非常必要。
基本的学术道德是科研工作者为学、为人的底线,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不良的学术风气会腐蚀学术环境,损害高校的声誉,甚至影响到我国的科技实力。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要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提倡学术争鸣,营造自由平等、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建设和谐学术环境。
教育部党组十分重视加强学风建设,一直强调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在要求,要求从严治教,切实抓好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要坚决克服和摒弃学术浮躁,通过科学系统的制度设计,积极探索完善学术自律与学术监督相结合、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努力营造民主、宽松、开放、和谐的良好学术环境。
教育部科技委作为教育部指导高校科技工作的高级咨询机构,向来十分重视学风建设,在2001年度科技委全会上就曾发出“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倡议书”,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下面我就不良学术风气产生的根源和改进学风建设两方面谈几点个人的看法,请大家共同探讨。
一、不良学术风气、学术行为产生的根源
目前学术界不良学术行为时有出现,是多重因素造成的。我个人认为科技评价体制的导向和急功近利的思想是主要原因。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我们在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是很完善的时候迎来了市场经济大潮,社会上急功近利、浮躁之风盛行。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科研队伍难免受其影响,许多科研人员虽然也想静下心做一些具有长远意义的研究,但由于受到许多与切身利益相关的硬性考核指标的要求,如为了评教授、当博导而急着发论文、出成果,使得能静下心来扎扎实实做研究的人越来越少,急功近利搞实惠的人越来越多。其实就科学的本质和规律而言,在大多数学科想取得一点成绩没有一二十年的时间是不行的,正是所谓的“十年磨一剑”,搞科研的人就是要能坐得住冷板凳才行。
二、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的几点建议
虽然近年来各种破坏学术风气、学术行为不良的事件时有发生,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所谓的学术不端行为不是今天才出现的,也绝不是我国所特有的;更应该看到的是,那些破坏学术风气的人只是我国广大科研人员中很少的一部分,我们的科研队伍总体上还是好的。但我们也绝不能对这些发生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少数不良学术行为置之不理,也不能只看到那些少数学术行为不良的人而忽视了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根源。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教育,严肃处理不良学术行为;另一方面更要着力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从根源上治理学术风气不良行为。
一是加强监督,严于自律。在社会大环境还不太理想,各方面政策保障还没有充分落实的情况下,抵制、摒弃不良学术风气,杜绝不良学术行为的主体还是科研人员本人,因此各级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教育,强化学术监督管理机制,发挥好服务与监督职能;此外,每个科研工作者都必须严于律己,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坚持学术操守;同时,科研人员也有责任、有义务发挥监督作用,同那些不良的学术行为做斗争,维护学术尊严。
二是树立标杆,严肃处理。我国的科研人员是有着优良传统的,一代代大师身体力行,他们治学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感为后辈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同时要制定严厉的惩治制度,对于那些违反学术道德、损害学术尊严的事件和当事人,一经认定,应该毫不姑息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三是深化改革,科学评价。追根溯源,想要从根源上净化学术风气,杜绝不良学术行为的发生,仅仅靠制定一些监督和处理措施,严肃处理几个典型事件是远远不够的。要从根本上改变当今社会上盛行的浮躁之风,消除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建立切实可行的、公正合理的科技考核评价制度。在社会上大力弘扬公正、公平、诚信之风,使得所有公民劳动与所得分配合理,切实做到效率与公平兼顾。全体公民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各级领导都依法办事、受法律监督,真正实现有序的社会体制,那么不良的学术风气和学术行为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
显而易见,要达到这一目标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所幸的是,全社会,包括各级政府、各个高校、研究机构都清楚地认识到了不良学术风气的危害,而且制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预防和惩治办法。相信,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改革的不断推进,不良的学术风气和不良学术行为终将得到遏制。科学的明天终将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