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陕西省水利厅获悉,2009年陕西省将投资1780万元,为89个县区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中心,以促进农村饮水安全。
随着矿藏开发、工农业污染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村饮水水源水质面临严重威胁。为加强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管理,提高农村供水应急保障能力,陕西省在去年建设完成12个县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启动了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按照省、市、县三级配套投资的方式,每个县投资2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监测化验设施设备、药剂以及巡回水样采集车等采购费用。农村用水安全监测中心办公用房、人员培训费用由项目县自筹解决。农村用水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建成由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财政厅给予资金补助。
为规范和加强水质监测中心建设,省水利厅要求农村用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设地点原则上要建在县自来水公司,建设地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全县农村用水水质化验落到实处。同时,要明确化验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收费合理;要在满足常规21项水质检测的基础上,提高设备配置水平和检测能力,力求做到统一、规范。(秦延安 记者 王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