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3月1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林业建设座谈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出席座谈会。
去年以来,太湖流域内各级林业部门积极落实《总体方案》,流域内林业生态建设成绩显著。在生态防护林建设方面,江苏省在环湖1公里和主要入湖河道两侧造林6.93余万亩,浙江省建成生态公益林181.3万亩、防护林9.8万亩、生物防火林带27公里。在湿地保护方面,江苏省认真实施《江苏太湖流域内湿地与恢复工程实施方案》,省政府安排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经费8000多万元对流域内宜兴太湖湖滨湿地等14个湿地恢复项目予以支持,并建立了苏州度假区太湖湖滨等6处省级湿地公园。浙江省积极组织实施《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2006~2020)》,开展了德清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等湿地建设。
祝列克对流域内各地林业生态建设成绩给予肯定。同时,他提出,要充分认识开展太湖流域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发挥森林、湿地两大生态系统在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中的特殊作用,体现林业对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人民生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贡献。
祝列克说,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治根治本的措施是生态保护和建设,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太湖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将《总体方案》赋予的职责细化落实,并已经组织批复了长广溪等湿地保护项目,编制完成《太湖流域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作用机理及调控与恢复技术研究》、《太湖环湖林带消减面源污染机理与模式研究》等科技支撑方案,以加强对流域林业建设的支持。
祝列克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在大力推进减排治污的同时,提出了以森林和湿地为主的生态修复工程,这是党和国家赋予林业的光荣使命,也是林业责无旁贷的职责所在。流域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实行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要开动脑筋,克服困难,勇于实践;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修订;省、市之间和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用工作实绩还太湖山清水秀。
座谈会期间,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无锡环太湖林业生态建设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太湖流域林业生态建设、服务于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