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为扎实推进全省各地污染减排工作,从今年3月起,江西省将实行月调度制,定期通报全省各设区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对连续两次被减排预警的设区市,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
在实施月调度制中,将对完成减排量不足同期任务50%,或重点减排工程进度不足计划进度50%,或在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检查中发现减排项目尤其是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程不正常运行并被扣罚项目减排量50%以上的设区市进行减排预警。而对于未按时、按要求报送调度材料的,视为该调度期没有减排量;减排项目台账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该项目没有形成减排量。
据了解,调度数据经省环保厅核查核算后予以通报,并作为实施减排预警、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等措施的主要依据之一。对连续两次被减排预警的设区市,将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记者 张玉珍 实习生 钟璐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