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在校大学生将于2009年秋季开学后纳入城镇居民医保体系,目前已初步拟出实行方案,待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商、修订后发布施行。这样,大学生将不再享受公费医疗;但新政策将降低大学生自付医疗费用比例,提高应对大病风险的能力。
逐渐覆盖所有在校大学生
据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湖南省将采取政府补贴、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学校和学生共同缴费的保险模式,逐渐覆盖所有公办、民办高校在校大学生。
提高应对大病风险能力
目前,湖南省高校计划内招收的大学生实行公费医疗,民办高校及高校扩招生则参加商业保险。今年湖南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报销的比例将超过45%。而目前享受公费医疗的在校学生,由政府财政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下拨医疗费用。受资金局限,多数学校对住院学生医药费报销实行3000至5000元的“封顶”措施。新政策将降低大学生自付医疗费用比例,提高应对大病风险的能力。
构成完整社会医保体系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也意味着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在制度上会有一个完整的社会医保体系对其医疗费用进行保障,避免了原来医保制度碎片化的问题。”长沙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