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4月1日起,我国将提高纺织品、服装、轻工、电子信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工业产品出口退税率。这是自2008年8月1日以来,我国第6次提高出口工业产品出口退税率。
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将CRT彩电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将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将车辆后视镜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锁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此次调整共涉及3802个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