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交通运输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动员视频会议,深入组织动员在全国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活动将以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为重点,覆盖出租汽车数量超过100辆的县级城市和乡镇,重点开展适应出租汽车行业特点的科学管理实践活动、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活动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活动。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由交通运输部政法司司长何建中主持。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主席李铁桥宣读了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中央文明办协调组组长李小满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出租汽车总数已达110多万辆,直接从业人员200多万人,年客运量达120亿人次。出租汽车在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高宏峰指出,开展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做好“三个服务”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广泛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窗口行业“讲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意见》确定的实施步骤,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高宏峰强调,《意见》从行业主管部门科学管理、出租汽车企业规范经营、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三个方面明确了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载体,抓出实效。各地要在今年国庆前,以城市为单位表彰一批文明出租汽车企业和优秀驾驶员;今年年底前,以省为单位表彰一批文明示范出租汽车企业和优秀驾驶员标兵。
二是措施有效,形成机制。要制定严格的经营行为规范和文明服务标准,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实践活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将创建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广开渠道,引入社会监督,注重过程效果。把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把评选表彰结果作为经营权配置的重要依据。
三是抓住重点,破解难题。重点抓好直辖市、省会城市、旅游风景点、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等群众接触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地区出租汽车的文明创建。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停车难、加油(汽)难、如厕难、吃饭难、休息难等实际困难。
四是处理好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政府管理部门对现有的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交通运输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探讨,加快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便捷出行需要,符合出租汽车行业特点的管理办法。
五是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各地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各地要在以往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
李小满指出,中央文明办将把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一是把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窗口行业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二是组织新闻媒体和网站大力宣传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三是设立网上行风举报邮箱,聘请基层干部群众担任“网上行风监督员”。四是把出租汽车行业的创建工作成效列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重要指标。五是在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活动中发动群众把出租汽车行业中的先进人物评选出来。
会上,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运营分公司于凯车队队长于凯、浙江省宁波光大汽车服务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客运管理处、浙江省交通厅分别代表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租汽车企业、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言。 (中国交通报 刘兴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