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四川省政府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实施视频会议上宣布,四川省尚未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8个城市全面启动这项工作,今年医保要覆盖这8个城市应参保人群的50%以上,其他城市要覆盖应参保人群的80%以上,同时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会议要求,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各地可逐步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上线提高到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逐步提高报销支付比例,启动之初住院病人的报销比例不能低于50%,以后要力争逐年有所提高。
四川省今年还将开展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在保障住院大病报销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参保人员的门诊小病报销。
今秋百万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政府将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补助。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参保,还将给予资助。据悉,成都市早在2007年就将市属高校在校生纳入了医保范围。据了解,成都市属高校在校生的参保缴费为每人每年120元,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会议要求,四川省要积极探索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各统筹地区今年力争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州级统筹。今年要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研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研究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转换的具体办法。(记者 钟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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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情况
截至2008年底,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61万,覆盖率为84%;全省参加新农合农民达到6141万人,覆盖率为90%;13个已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城市已覆盖520.37万人,覆盖率达到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