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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4月9日启动《消防法》普法宣传月活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9年04月10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人人遵守《消防法》,共同维护消防安全。9日,黑龙江省消防志愿者百万小时暨《消防法》普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大庆市八一农垦大学举行。全省近10万名消防志愿者即日起将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屯开展《消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8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团省委和省公安消防总队共同发起全省消防志愿者百万小时暨《消防法》宣传月活动,旨在通过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宣传贯彻《消防法》,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活动中,消防志愿者将通过发放《消防法》宣传挂图、宣传漫画、普法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号召全社会各系统、行业、单位和社会公民学习、遵守、落实《消防法》,并积极学习消防知识,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启动仪式上,向消防志愿者服务队代表发放了《消防法》宣传资料。仪式结束后,举行了消防车辆装备展示和消防法规、安全常识图片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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