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获知,全区各级农业部门按《返乡农民工发展规模种植项目认定标准》(下称《认定标准》)要求,对自主创业、规模种植的返乡农民工落实创业补贴。
《认定标准》规定,具有广西户口、去年下半年以来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到2009年12月以前因就业困难仍滞留在农村、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返乡农民工优惠证》、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在原主户籍所在地自主创业和规模种植的返乡农民工,利用自己的责任田(地)或承包别人田地,比上年新增种植粮食油料作物(含马铃薯)面积4亩以上;规模种植甘蔗、蔬菜、烤烟、木薯、水果(含果用瓜)以及其他经济作物,比上年新增种植面积5亩以上;比上年新增种桑面积3亩以上;利用适宜场所种植食用菌,比上年新增1200平方米以上,都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
据悉,去年9、10月以来,广西农民工集中返乡284万人,占全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的39%,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已有一半以上返乡农民工实现再转移和就业,但仍有100多万人需要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后实现再就业。针对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治区农业厅一方面启动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全区农村劳动力共27.4万人,其中返乡农民工培训13万人;另一方面,大力实施“千万亩超级稻工程”、“千万亩经济作物间套种工程”、“千万亩秋冬种产业开发行动计划”,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返乡农民工在农业生产方面提供更多的就业空间。